国画院院长:赵以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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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翰林书画院 国画院院长:赵以宝

   赵以宝 ,安徽省六安市人,六安市政协委员,2008年至2009年列席全国政协二会代表。。

   现任中国人民美术家协会副秘书长,中国书画家协会副会长,清美中国画艺委会副秘书长,皖韵书画院院长,安徽省社会学学会副会长,安徽省社会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,安徽省炳烛诗书画联谊会理事,安徽省滁州市慈善协会副会长,2013~2015年被聘为中国美讯艺术中心、中国书画收藏频道滁州分中心主任,美讯网副总编,中国书画收藏频道艺委会副秘书长。     

    1992年,在上海市从事民办教育工作,任红星教育集团董事长兼党总支书记,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员,全国民族中学教育协会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,中国民办教育联合会上海分会副会长。2006年,教育部在北京举行民办教育高层论坛,业绩显着,被授予“中国希望教育家”荣誉称号。2009~2013年,安徽省工商联理事会副理事长,安徽省工商导报社科大视野、文教部主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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